诉理所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置,掌重新审理神宗熙宁元年(1068)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1085)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判,事涉冤抑者,予以申雪。以及对熙宁变法得罪者,皆获雪除。
官署名。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罢神宗时所推行的新法,为重新审理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件,特设诉理所以掌其事。凡事涉冤抑者均予以申雪。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置,掌重新审理神宗熙宁元年(1068)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1085)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判,事涉冤抑者,予以申雪。以及对熙宁变法得罪者,皆获雪除。
官署名。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罢神宗时所推行的新法,为重新审理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件,特设诉理所以掌其事。凡事涉冤抑者均予以申雪。
官署名。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分贼曹而置,掌盗贼刑狱,后成为公府、将军府属曹,长官为参军。南朝沿置。北魏公府、诸州府,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诸州府亦置,长官为参军事。常简称为“刑狱”。参见“贼曹”。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即“守选”,见该条。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朝见臣子议政处外朝的法禁刑罚。《周礼·秋官》:“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后; 右九棘
官名。西汉时卫尉的属官有寺互令及丞。互指行马,是一种禁人通行的器具。《周礼·秋官》:“脩闾氏掌比国中宿互者。”宿,谓守卫者;互,谓置行马以禁行人者;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震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宋朝起居郎与起居舍人合称。《宋史·职官三》: “间有不次擢用者,则自二著躐升二史,以至从列。”1、左史和右史的合称。《后汉书·荀悦传》:“朝二史,左史记言,右史书事。”2、史官和历官的合称。古代史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燕、豫二王府、国宗以及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的属官,分别称为燕伺、豫伺、国伺、侯伺、相伺、检伺、指伺、将伺、总伺、监伺、军伺、师伺,主侍服食起居,相当
见“焕章阁”。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兽医, 掌治疗兽类各种疾病。夏官之属有巫马下士二人,医四人,掌育养有病的马匹,观察它们驾车的情形,知道疾病的所在,加以治疗。北周依《周礼》置兽医上士,正三命;兽医中士,正二命;
西夏官位。枢密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