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务大臣
官名。全称为“川滇边务大臣”。清末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专管移民垦殖之事。所属有书记等官。
官名。清末置,掌理边防事务。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督办广西边防事务”名义任命。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任命督办川滇边务大臣。
官名。全称为“川滇边务大臣”。清末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专管移民垦殖之事。所属有书记等官。
官名。清末置,掌理边防事务。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督办广西边防事务”名义任命。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任命督办川滇边务大臣。
官名。南朝梁置,有丞。西晋有中黄藏、左藏、右藏令,管理金帛库藏,皆属少府。东晋以后不置。至梁始置此职,属少府卿,左、右藏令则属太府卿。陈沿置。隋则沿北齐制,称黄藏令。
见“经制使司”。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 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为公主的侍从官。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广东部置,各一人,从五品。参见“广东部”。
西夏第二等官衙。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和尚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护法功德司、閤门司、御庖厨司、匦匣司、西凉州等。用十五两铜镶银印。
官名。北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置,属秘书省,掌誊写校正黄本书以供收藏。绍圣元年(1094)罢。
官署名。即中书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中书省。唐朝武则天光宅元年改中书省为凤阁,改中书令为凤阁令。《旧唐书·职官二·中书省》:“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八品。为司计典计之佐,协掌度支衣服、饮食、柴炭及其他杂物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金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分五路驻防,始置。每路一人,奏补。掌本路各营庶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