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会计司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各路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各路预算、决算;三、管理各路公产、公物;四、其他铁路所属一切款目收入。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各路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各路预算、决算;三、管理各路公产、公物;四、其他铁路所属一切款目收入。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
官名。吏部司勋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司勋郎置,员一人。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司勋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称。掌校定勋绩及授予勋官告身等事,从五品上。北宋前期不领司勋事,用为五品寄禄官
王国丞相,即王国相、王丞相。初曰丞相,后改曰相,皇子封王,置丞相一人,俸二千石,统百官,后兼掌治民,职如郡太守。有长史,如郡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元置,为上林署令丞的佐官,见“上林署”。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设,旋并入海军部。掌本部及海军之经营费用,并稽核煤粮、服装、物品等。初辖会计、收支、储备、庶务四科,三年,省会计科。置司长
官名。晋始置,掌护卫之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
魏晋南北朝时期羌、胡等少数民族的首领的称号。《魏书·太宗记》: “(泰常五年420)夏四月,河西屠各帅黄大虎,羌酋不蒙娥等遣使内附。”部族之长。晋左太冲(思)《吴都赋》:“儋耳黑齿之酋,金邻象郡之渠。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治安之事。由刑部郎官领之。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罢官、责降、追停、停职者,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收叙任用,称叙复。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官员在任被责降官、罢官或停职,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 拟注任用。
官名。辽南面官,中京留守司长官,兼领大定府政事。下设副留守、同佥、判官、推官等职。
即“伊齐辖喇哈番”。官名,这是满语的音译,也译作“一齐虾喇哈番”和“伊齐辖喇哈番”,汉名为“郎中”。战国时秦、赵都置此官,为近侍之臣。《战国策·赵策三·建信君贵于赵》:“(魏牟)曰:王有此尺帛,何不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