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西
官名。南诏官,隶于府,犹唐朝判官。
官名。南诏官,隶于府,犹唐朝判官。
官名,汉置,为太尉属官,俸三百石,掌贼曹盗贼事。《后汉书·铫期传》:“光武略地颍川,闻期志义,召署贼曹掾。”郡县也置贼曹掾史,掾为正,史为副,主曹事,掌捕盗贼。
清朝乡里之职役。顺治十七年(1660)定里社之制,设耆老之职役。於本乡年高有德,众所推服之人内选充,不许闲吏卒及有过之人充当。协助里社之长查察地方。
即“三司都理欠司”。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储司。同年,随司并入海军部。掌核收各项海军经费及所有入款,支发舰队、军港、船坞、学校各项用款及各项人员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职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补,以本部司员兼充。掌佐提调、帮提调分管清理财政事宜。
官名。僧官。《隋书·百官志(中)》:“昭玄寺,掌诸佛教。置大统一人,统一人。”参见“都统”。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职官。顺治元年(1644) 设,定员十二人,由署侍卫班领、侍卫什长内遴选。乾隆三十六年 (1771) 始定,同二等侍卫,武职正四品。掌领侍卫之事。
官名。礼部郎官别称。唐朝礼部郎中因掌尚书省文翰,遂有此称。宋朝以后多沿用。礼部员外郎亦有此号。
明朝巡抚之别称。
见“假相国”。代理相总理朝政。《史记·赵世家》:“(赵孝成王)十七年,假相大将武襄君攻燕,围其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