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掌教制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掌教),传呼礼拜的穆安津(赞教),执掌教法的海推布(协教)。此类教职初为推举产生,官府任命。到元代(一说明代),在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地方逐渐演变为父传子、子传孙的世袭制。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掌教),传呼礼拜的穆安津(赞教),执掌教法的海推布(协教)。此类教职初为推举产生,官府任命。到元代(一说明代),在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地方逐渐演变为父传子、子传孙的世袭制。
意为“货郎”。蒙古族对至牧区贸易的小本商人的称呼。每年春至秋季,内地小本商人以牛车或骆驼运载牧区所需日用品至草原出售,同时收购畜产品和牲畜,成交后移向别处,生意好时停留时间略长,一般获利在一倍和两倍以
①中国各族之间通贡、互市的简称。②各族贡使在京与民间的互市。据文献记载,中国自商朝起,就设置专门的机构和官员管理和接待四方民族的朝贡者,设馆居之。至隋、唐、宋称“四方馆”,元、明、清称“会同馆”,专事
见“阗池”(2386页)。
书名。清嘉庆(1796—1820)中徐松撰,道光元年(1821)松筠厘定奏进。正文12卷,附卷首,实为13卷。卷首辑录清朝政府统一西北地区时乾隆御制《准噶尔全部纪略》、《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等诗文。正
见“董山”(2184页)。
见“奥里米”(2252页)。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
佤语音译,意为“树鬼”。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崇拜对象之一。佤族人长期实行山地农业,靠林木灰烬滋养庄稼,因之对林木的膜拜十分盛行,认为森林里有一位司树魂的鬼,人们每砍伐一棵大树,都得放一块石头作为付给树鬼的
墓在北京市日坛公园内西北角。※马骏(1895—1928)是吉林宁安(今属黑龙江省)人。回族。学生时代在天津参加“五·四”运动、“觉悟社”。1927年任中国共产党北京临时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长,同年底被捕,
①(?—1288)元朝大臣。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畏兀儿人,一说哈密里(今新疆哈密县)人。兴平等处行省都元帅※阿里乞失帖木儿之子。宪宗七年(1257),任平滦路达鲁花赤。请免银、盐、酒等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