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欢
即“乌纥”(328页)。
即“乌纥”(328页)。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世业田,又名桑田。指受田者有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2/10。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遗址)等地亦行均田制。
古地名。高句骊国筑。所在历来说法不一:或说即今吉林省集安县西北新开河口霸王朝山城;一说为今辽宁新宾县南山城子山城;旧有说在昌图府境(府治即今辽宁昌图县西老城);一说其与南苏城在今朝鲜顺川、殷山地。唐征
北周、隋朝官员。字乾罗。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尔朱氏。司徒、博陵王尔朱彦伯子,※尔朱荣族子。北魏普泰二年(532),父被诛,初,随母养于宫中。年12,出宫逃至长孙氏家。后诈为道士,变姓
见“伊吾”(802页)。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
见“夜落隔通顺”(1497页)。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
清朝将领。纳西族。云南丽江人。自幼聪慧,好读经书。及长,在杨玉科帐下委办白井盐务,筹运军响。因勤劳务实功,赏戴花翎,以都司秩委署云龙州三七汛把总,后补龙陵左哨千总,兼办剌井盐务。同治十年(1871),
明代傣族土司名。永乐五年(1407),与散金长官司同时置。隶云南都司。其地旧属麓川、平缅。时土蛮註甸八等来朝,请别设长官司,从之。命註甸八等为长官,各给印章。
1626—169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又译阿法克和卓、阿帕克霍加。本名依达雅图勒拉。维吾尔族。喀什噶尔白山派玛木特玉素普和卓长子。原籍撒马尔罕,生于哈密。明崇祯十一年(1638),随父往喀什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