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差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给乞丐头所服徭役和所交实物。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给乞丐头所服徭役和所交实物。
傈僳语音译,意为“富裕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富裕农户、个别山主(即地主)。约占总农户的2%。大多为家族长、村寨头人、蓄奴户、乡保长或教会上层人物。一般均占有较多的耕地、牲畜、农具和粮食,有
见“郭不离”(1903页)。
犴皮上衣。参见“奈雅玛”(1351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
见“伽色尼”(1098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尔布勒山接本部左翼右末旗界,西与南接达理冈爱牧场界,北至乌兰温都山接本部中前旗界。有佐领二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硕垒汗孙车棱达什率众附清,
即“颇剌淑”(2139页)。
见“达延汗”(726页)。
藏文大藏经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藏语音译,“甘”意为“佛语”或“佛的教训”;“珠尔”意为“翻译”。总意为“佛语部”或“佛教诫部”,直译为“一切佛经的译文”,又称“正藏”,通称“经部”。内容主要为佛释迦牟
现仅见刻有契丹小字的杯盏。原存清朝宫内,乾隆皇帝曾作题款,今已为美国福开森收罗至海外。玉质。盏底阴刻契丹字2行,按原字分刻,共11原字。第1行意为“太后诞日”,第2行意尚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