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蒙古部名。清代哈弼察克(一称哈布塔克,位于新疆青河县境)和硕特人专称。巴雅尔拉瑚族台吉蒙衮等裔。乾隆三十七年(1772),率属众归清。初隶新土尔扈特沙喇扣肯旗,授一等台吉。五十七年(1792),因不堪
书名。藏文历史著作。18世纪时青海蒙古族※益西班觉应固始汗后裔之请而作。故一说即是青海蒙古5部29旗中之和硕特部兴衰史。自吐蕃统治者占领青海始,历述青海的起源、地理、蒙古各部进据青海的历史过程、尤详于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意为“千户长”。与维吾尔语职官明巴什相似。每庄设1人。每2—3年更换一次。由群众提名,※阿尔钦(塔吉克地区首席长官)任命。凡获取其职位者,都要给阿尔钦送礼,至少送一
东北水师旗营的最早称谓。清初,沙俄不断寇边,兄弟民族屡遭其殃。顺治十五年(1658)初造战船,后造粮船,先后设船厂、水营于乌喇(今吉林市)。康熙十三年(1674),将营船移于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爱辉县
古郡名。秦置,治所在江州县(今四川重庆市北,嘉陵江北岸),属益州。辖11县。与南郡境内诸族统称为※巴郡南郡蛮。多为※廪君蛮或※槃瓠蛮后裔。东汉兴平元年(194),分置永宁郡与巴郡,治所在阆中县(今四川
①见“耶律敌鲁”(1318页)。 ②见“耶律的禄”(1315页)。
即“高泰运”(1916页)。
古百越地名。汉置县,治所在今广西苍梧县西孟陵。三国至南朝陈因之,属苍梧郡。唐、五代十国改为孟陵县。为古西瓯、骆越、乌浒、俚僚人聚居地。
镇名。位于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宋以前称“诺木斗”,意为“森林地区”。宋改称“牧马营”。明嘉靖十四年(1535),修建威远堡,筑城垣。清康熙十三年(1674),曾设都司。民国十九年(1930)设县
?—1966辛亥革命志士。字晏山。回族。祖籍江苏铜山。后迁居湖北襄阳。1905年应征入张之洞湖北常备军马队。1906年进入湖北陆军第八镇马队第八标二营充当学兵。1909年加入共进会,被委任为马队第八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