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壮族民间信仰的神祗。亦称“圣母”。流行于广西西北部。旧时,家家户户均设置“敬祀花婆先师之神位”。相传乃古时洗氏夫人死后所成之神。每年二月初二(相传系花婆诞辰)为专祀节日。通常于是日向花婆请愿,到河边架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阿雅噶齐”。《元史语解》释为“执碗人”。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左手永平等处御位下之孛罗䚟为河西务爱牙赤。
亦作敖包、脑包,蒙古语音译,意为“堆子”。始见于清代,又称“封包”。遍布内蒙古、青海、西藏、新疆等地。多以石块或沙土堆积而成,也有以柳条围筑,中填沙土。一般呈圆包状或圆顶方形基座,内埋有铜佛像或金属利
唐代武陵僚人起义首领。石门峒人。僚族。原为石门峒(今湖南石门)峒首。广明元年(880),在朗州雷满起义影响下,聚集族人数千,组织“朗北团”,操长刀柘弩攻州县,陷澧州(今湖南澧县),杀刺史吕自牧,自称刺
氏族名。意为“在山南坡住的人”。鄂温克族三大哈拉(氏族)之一,详见“杜拉尔”(961页)。
明朝官员。蒙古族。元朝旧臣。通蒙古文书。明永乐(1403—1424)时,由都指挥李贤(蒙古族)荐举于明成祖,任教习翻译。洪熙元年(1425),因积年辛劳,由吏部尚书蹇义上报,升鸿胪寺右丞。
即“勒勒车”(1986页)。
民国初年伊斯兰教经师。四川成都人。回族。幼承家学,攻读伊斯兰经典与汉文。后赴陕西、河南开封从师求学,结业后在河南许昌等地当开学阿訇。擅长“克俩目”(即认主学,或称教义学),承袭陕西高派学风。后受马广庆
?—538东魏将领。太安狄那人。鲜卑莫多娄氏(莫氏)。北魏普泰元年(531),随高欢起兵。后为伏波将军、武贲中郎、虞侯大都督。从击尔朱兆于广阿,以功加前将军,封石城县子。又随破尔朱氏于韩陵,进爵为侯。
保安族传统民歌。又称保安花儿、脚户令。流行于积石山保安族地区。约源于清代。多在节庆时演唱,演唱时,除用汉语外,衬词、借词中也用本民族语言,以及撒拉语、藏语等。节奏自由奔放,带有颤音,由低转高,婉转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