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同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斡罗、斡鲁、兀勒。来源于部名。原居今黑龙江、乌苏里江合流处以东近海处,金景祖乌古鹖时迁居按出虎水(今阿什河)北。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如有的猛安迁到盖州(治今辽宁盖县)。后
清代攸乐(基诺)土目。基诺族(一说傣族)。雍正七年(1729),清政府在攸乐山设同知。十年裁撤,由车里宣慰使刀绍文及各土弁“公保”其为土目。管村塞32 (一说36),辖区东至蛮海(亚来)120里,南至
?—1456明景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湖广武冈(今湖南武冈)人。苗族。初充广通王徽炸府家僮。景泰二年(1451),徽炸欲主天下,命其与苗民联络起兵攻武冈。事败,徽炸降为庶人,他仍留在苗民中继续活动。六年
南宋置羁縻土司名。世袭土官为壮族岑氏。治所在今德保县,属右江道。元为镇安路溪峒安抚司,明清为镇安府,改设流官知府。为壮族地区设土司之始。
?—1037宋时归义军节度使。一作曹顺。※曹宗寿子。大中祥符七年(1014),父卒,继任。同年以归义军留后遣使贡于宋,表请金字藏经、泊茶、药、金箔。真宗授其为归义军节度使。初向辽进贡时自称“沙州回鹘”
见“辽庆陵”(653页)。
苗族古歌。流行于广西大苗山地区。歌名为苗语,汉意为“向河上游迁徙”。是广西苗族的迁徙史诗。歌词反映其迁徙的原因有:“种麦子七年长不大”,“失火烧了寨”,“欠了官府捐税”等。其迁徙路线中指出的地名,如柳
书名。贵州地方志。亦名《黔中纪闻》。8卷。清张澍(字伯瀹,甘肃武威人,汉族)撰。为作者在嘉庆道光间出任贵州玉屏、遵义等地知县时所作。因体例多仿田雯的《黔书》,故名。内容记贵州地理、治乱、掌故、古国、古
参见“红廿一师” (944页)。
即“艋舺”(24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