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瑶局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所谓“化瑶”收效甚微,却对瑶民大量敲榨勒索。后又改称安化局。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所谓“化瑶”收效甚微,却对瑶民大量敲榨勒索。后又改称安化局。
①苗族节日。每年夏历立秋日举行,延续二三天。相传,古时有一苗族青年巴贵达惹,为寻找心爱的姑娘七娘,设制了一种可以同时乘坐8个人的风车式秋千。在秋千上男女青年对唱苗歌。最后终于通过对唱找到了七娘,结为伉
见“癿加思兰”(816页)。
地名。位于黑龙江右岸,在齐齐哈尔城东北850里,即今黑龙江爱辉县南老城(瑷珲)。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置。初“植木城”,周千步,4门,环城有重壕。移黑龙江将军驻守。二十九年,将军移驻黑尔根(今黑龙
唐代碑刻。碑立于新疆巴里坤县松树塘。清同治年间(1862—1874),哈密办事大臣文麟将此碑移于关帝庙建亭保护。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碑高1.8米,宽0.6米。碑文18行,满行47字,楷书。碑刻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解决蒙古民族革命问题的决议案。决议案的基本精神是:使蒙古民族的革命斗争按照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发展。主要内容是:强调蒙古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必须与全国的民族解放运动结合起来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议仓”中专门经商者的称谓。依寺院经营的商业资金多寡决定其人数,由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人)指派富裕、善交际、会做生意者充当。三年一换。寺院交以经营资金,按40%的
见“人方”(32页)。
南朝至隋时对聚居“左县”诸少数民族的习称。又称“左”或“左人”。分布在今湖北大部、湖南北部、河南南部。当时宋、齐多在西起荆州东至南豫州各郡诸蛮聚居区置县,称“左县”,居民称“蛮左”。《宋书·州郡志二》
官名。①最早见于《左传》定公元年:“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后世相位常左右并设。②渤海王国置。名似来源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门下省曰东台,更侍中为左相。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宣诏省长官,位居
1909—1973元史、蒙古史学家。汉族。福建省福州市人。祖父光绪年间(1875—1908)任贵州布政使。少年时家境中落。1924,年入福州英华学院,1926年初考入福州协和大学,复考入清华大学政治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