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庄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嗣后关内官地足18顷者,设为大庄;足9顷者,设为半庄;奇零不足数者,交地方官召民承佃输租。此外,雍正六年(1728),以72所豆秸庄改为半庄;乾隆十七年(1752),以开平之缸盆庄头1名,改为半分庄头。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嗣后关内官地足18顷者,设为大庄;足9顷者,设为半庄;奇零不足数者,交地方官召民承佃输租。此外,雍正六年(1728),以72所豆秸庄改为半庄;乾隆十七年(1752),以开平之缸盆庄头1名,改为半分庄头。
战国时中山国末代君主。亦称“中山王胜”。周赧王十六年(前299),赵武灵王派出精兵强将20余万攻破中山国,中山王逃亡,死于齐国,遂被立为中山国君,完全受制于赵国。十九年
南北朝至唐代巴州地区僚人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分布在四川巴中、平昌一带。北魏延昌三年(514),以梁、益州控摄险远,于归化郡置巴州(治今四川巴中),以统诸僚。令巴州僚人首领严始欣为刺史。立隆城镇,所辖
满语音译。“恩赐”的意思。涉及此词的清事记载,有的因词中有“食”字样,误解作食品,如说“赐克食几次”,实属叠用汉、满文的“赐赐”两字。若表达原语意,应作:蒙克食(恩赐)御膳若干品。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领安、琼二州。治安州,故址有多说,即:在前苏联沿海州滨海地区,或具体指在奥耳加附近;在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地区,靠近乌苏里江的地方;在今松花江下游东;在今辽宁省开原县北和岫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青海西宁市。唐置鄯州,上元(674—676)间,为吐蕃所据,号青唐城。宋改西宁州。后归西夏。元太祖二十二年(1227),为蒙古军所取。元初为弘吉剌部昌吉(章
“论逋”之简称。藏语音译,意为“臣”,又作“相”。吐蕃官名。任“论”者均系非外戚贵族,《补国史》谓:“但王族则曰论”。有大论(藏语称论茝,即大相)、小论(藏语称论充,即小相)、曩论(即内相)、纰论(即
747—812唐初疏勒王裴绰五代孙。出生于长安,成年后曾作金吾将军论惟明的兼人。建中四年(783)冬,朱泌之乱时,因在奉天(今陕西乾县)护德宗有功,封奉天定难功臣,忠义郡王。后任鄜州节度使辖下都虞侯。
清太祖侍卫家臣。清初时人。满族。刘姓,赐觉罗氏。世居长白山。少时随侍努尔哈赤,家居行军,行影不离。隶镶红旗满洲。努尔哈赤初起兵时,仅有父、祖遗甲13副,势弱境险,屡遭暗算。一次深夜,刺客闯入家门(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