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青留土
解放前广西一些壮族地区地主对农民的一种剥削方式。农民在青黄不接或遇困难时,若向地主借贷,得以田里的青苗作抵押,庄稼成熟后由债主收获,属高利贷剥削性质。
解放前广西一些壮族地区地主对农民的一种剥削方式。农民在青黄不接或遇困难时,若向地主借贷,得以田里的青苗作抵押,庄稼成熟后由债主收获,属高利贷剥削性质。
①(?—579或580)西魏、北周大臣。字保兴。代郡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曾祖宇文伊与敦、祖长寿、父文孤,皆为沃野镇军主。初从宇文泰破侯莫陈悦,授威烈将军,封渔阳县子。西魏大统三年(53
见“吴克忠”(1074页)。
满语音译。女真、满洲人指姓氏。清《吉林外记》:“三姓,又名依兰哈拉。国语依兰,三;哈拉,姓也”。满洲瓜尔佳、富察、佟佳等姓氏,是谓哈拉。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之母,姓喜塔拉,为都督阿古之女,追封为“宣皇后
亦称伊斯兰教历。中国旧称回历或回回历。参见“回回历”(781页)。
即“吉里迷”(681页)。
? —1822清朝将领。亦作苏尔仲。达斡尔族。姓苏都里氏,隶布特哈正黄旗。乾隆五十六年(1791),从征廓尔喀,授蓝翎侍卫。嘉庆二年(1797),参与镇压四川、陕西等地白莲教起义。五年,赐号西林巴图鲁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见“武溪”(1285页)。
又称作面具。契丹民族贵族的一种葬具。用薄铜(或银)板按脸型打制而成,有的鎏金。入葬时,盖于死者面部,为防滑脱,两旁用铜丝套于死者耳部。据《虏廷事实》载:“北人丧葬之礼,盖各不同,”“惟契丹一种特有异焉
金朝官员。字子正。渤海族遗裔,先世在渤海国亡后被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皇统五年(1145)任閤门閤候,累官右宣徽使。正隆(1156—1161)时金攻宋,为武胜军都总管。大定年间(1161-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