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中,其地首领归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领三甸。治所在今云南永德县东北永康。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6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府,十七年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清康熙二年(1663)始见其名。因居住地区不同,有那乃、那贝、那尼傲(赫哲语那,意为本地、当地;乃、贝、尼傲,是人的意思)、赫真(下游、下方、东方之意)、奇楞等自称。清文献常写作黑哲
见“拔都”(1363页)。
见“破六韩”(1847页)。
唐代南诏兵器名。十分珍贵,铸造时加入毒药、虫、鱼之类,取迎跃如星者,又以白马血淬火,经数十年才使用。中人肌即死。其详细制法秘而不宣。
见“咄陆可汗”(1389页)。
突骑施汗国贵族,汗国创立者乌质勒子,娑葛弟,唐圣历二年(699),受乌质勒遣赴唐,神龙二年(706),父死,娑葛继,与之分地而治,唐朝赐名突骑施守节。景龙三年(709),怨所得部众少于娑葛,投后突厥,
见“秃里”(1082页)。
见“山寨夷”(119页)。
见“张承奉”(11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