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懋
明代白族学者和诗人。字德懋,号高河。云南大理人。白族学者※李元阳婿。嘉靖十九年(1540)中举,官通判,历官知州,后归乡里。从李元阳、流寓杨慎游学。著《行剑子》、《叶榆檀林志》,诗集有《南霞集》、《乘槎集》等。今仅存诗数首载于方志。所作《写韵楼赋》,杨慎以为不及。卒于万历(1573—1620)初年以前。
明代白族学者和诗人。字德懋,号高河。云南大理人。白族学者※李元阳婿。嘉靖十九年(1540)中举,官通判,历官知州,后归乡里。从李元阳、流寓杨慎游学。著《行剑子》、《叶榆檀林志》,诗集有《南霞集》、《乘槎集》等。今仅存诗数首载于方志。所作《写韵楼赋》,杨慎以为不及。卒于万历(1573—1620)初年以前。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凡府中,曰“府解”。
即“阿史德奉职”(1234页)。
明初云南大理领主。白族。大理人。末代大理总管※段明次子。洪武十五年(1382),明将蓝玉、沐英等攻破大理,与大理总帅段世及长兄苴仁同被俘(一说其父亦在被俘之列)。十六年,兄弟同被押送至明京师(今南京)
见“伊屠於间鞮单于”(813页)。
?—316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嘉平二年(312),封勃海王。又拜大将军。建元二年(316),被郭猗、靳准诬陷与皇太弟刘乂共谋作乱。以中常侍王沈矫弄诏旨
?—1704清朝将领。土默特部人。蒙古族。纳喇氏。锡喇布长子。初任佐领。康熙九年(1670),承袭都统职,掌土默特左翼,驻守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二十五年(1686),受命卫护,投清之厄鲁特部和
①(1474—1517)明代蒙古可汗。名巴图蒙克,一译把秃猛可。孛儿只斤氏。※伯颜猛可济农子。成化十二年(1476),在蒙古内讧中,父兵败丧命,母锡吉尔被权臣亦思马因掠为妻,本人成为遗孤,先后被巴该、
见“阿灵泼”(1209页)。
明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世袭土官总管,专司操练。洪武十五年(1382),与兄那直归附明,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镇沅州,任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献方物,赐以钞、文绮。随明军征八百
西夏军队中直接作战的正规士兵。地位最高的军卒。西夏男子15岁为丁,二丁中取一人充任。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如牧主正军有官马1、弓1张、60支箭、箭袋、枪1支、剑1柄、囊1、弦1根、长矛杖1支:而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