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芬卫
见“哈儿分卫”(1638页)。
见“哈儿分卫”(1638页)。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洮儿河北岸。古东室韦地。明属泰宁卫。清为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牧地。清宣统二年(1910),以该旗北段垦地置镇东县,治南叉干挠,隶洮南府。1947年与赍北县合并为镇赍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玛尔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哈玛尔卫,并说清代有哈玛尔山,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西300余里。
藏语音译。藏传佛教(喇嘛教)各大寺院最高管理机构名。总管全寺的宗教、行政、财务等事务。由寺内各※扎仓的※堪布及堪苏(卸职堪布)组成。清制,报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批准充任坐床(即首席)堪布。凡寺内重大问
1838—1877清末贵州农民起义首领、宗教学家。号盛斗,人称“金二阿訇”。祖籍云南澄江人。回族。幼习伊斯兰教经典,通晓阿拉伯文。曾游学甘肃,探索哲赫林耶教义,深研伊斯兰教哲学。返云南后,从事讲学,推
苗族传统舞蹈之一。源于祭祀祖先时所跳的一种舞蹈。“刳长木空其中,冒皮其端为鼓。使妇人之美者跳而击之。”(《苗防备览》)。有单人、双人舞之分。单人舞时也另由一人击鼓腰打着拍节,一人则边舞边击鼓。鼓之大小
南北朝时龟兹(今新疆库车)音乐家。其父在西域“称为知音”,“代相传习,调有七种”。他善弹琵琶,精晓龟兹乐。周武帝天和三年(568),随突厥阿史那皇后入北周。在京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传述龟兹乐律“
蒙古语音译,意为“宿卫”。为蒙古“怯薛”(禁卫军、护卫军)的组成部分,履行夜间警卫大汗斡耳朵(帐殿)之责。宋嘉泰四年(1204)成吉思汗征乃蛮部之前始建,以80人充任。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内设识汉、藏文之教习2人,汉、藏文学生各8人。初由※东科尔充当,后为熟悉藏文闲散人员充当。办事勤劳者,准戴五品蓝翎、发给功牌执照;凡各处呈文由该房译为汉文或藏文,再由文案加条
即“绥可”(1970页)。
唐代黔州南谢首领。黔州(今贵州境)人。汉代牂柯郡大姓谢氏之后裔,西晋时,雄长一方,世为酋长。因居牂柯之南,故名南谢(今贵阳、惠水一带)。贞观三年(629),与诸谢氏入朝,唐改其地为庄州,授其为庄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