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民间※依玛坎说唱文学中唱的曲调。参见“依玛坎”(1461页)。
藏文蒙古史籍。原名《述说蒙古地区汗统、佛教、高僧、寺庙、文字创制诸源流之宝鬘》,简称《宝鬘》。内蒙古鄂尔多斯部准格尔旗耶喜巴勒登著。成书于藏历第十四胜生周木羊年(清道光十五年,1835)。其内容分3部
①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吐谷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②见“吐谷浑”(766页)。
见“丹巴都噶尔”(379页)。
见“耶律璟”(1304页)。
河流名。“郁”,出于古壮语“河流”之意。亦名“郁林江”、“骆越水”。西江上游。流贯今广西南部。北源右江,南源左江。起自邕宁合江村(亦称宋村),经南宁市、邕宁、横州、贵县,至桂平县城,与黔江汇合后称浔江
西夏军事首领,党项羌族。崇宗时官居六路都统军,以善战闻名。永安元年(1098)正月,与监军妹勒都逋以畜牧为名,宿兵平夏(今宁夏固原西北)境,欲俟黄河冻解进攻宋朝,被宋将章楶策动内应,领兵突入其帐中执之
契丹部族名。辽太祖神册六年(921),以所俘※奚族民户所置,为太祖二十部之一。隶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东北路兵马司(一作东北路女真兵马司)。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
1029—1077辽道宗朝大臣。契丹族。乙室部人。性刚直,尚义气。兴宗重熙(1032—1055)末年入仕。道宗即位,受皇太后萧挞里举荐,被重用,历文班太保、同知枢密院事。咸雍五年(1069,一作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