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1755—1835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知亭。尚书博清额子。以笔帖式充军机章京,历仕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嘉庆四年(1799),署副都统。奉命将镇压白莲教起义的军需所用银两解往达州。次年,
敕勒之一部分。4世纪末5世纪前期,北魏拓跋鲜卑统治者屡征漠北,将敕勒(高车)迁入今内蒙古及山西、河北北部。居住在六镇(武川、怀朔、沃野、柔玄、怀荒、抚冥或谓御夷)稍北、漠南一带的敕勒部落,称北部敕勒。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意“林木中百姓”)之一。元太祖二年(1207),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北征林木中百姓时,归附蒙古,其地成为术赤的封地。
1850—1930维吾尔族诗人。新疆叶城县人。童年受学于父。后至印度新德里读书,学习阿拉伯语、波斯语、印度语,兼攻医学和物理学。后回国在家乡就医,兼任伊斯兰教高级经文学校教师。业余进行诗歌创作。著有《
①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顾实汗第三子。明崇祯九年(1636)随父自额尔齐斯河徙牧青海,隶青海右翼。驻牧额济纳河和乌兰穆伦河之间,为清初青海和硕特八台之一。 ②(?—177
见“屈出律”(1546页)。
?—1273或1274察合台汗国第七代汗。一译聂古伯。孛儿只斤氏。撒巴之子。至元七年(1270,一说九年),被海都拥立为汗。因八刺汗及阿鲁忽汗诸子不服,内乱迭起,长期争战。十年(1273),引兵与海都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见“失尔兀赤卫”(591页)。
?—1758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后裔,札萨克一等台吉,※班珠尔多尔济长子。乾隆元年(1736),父卒,次年,袭札萨克一等台吉。八年(1743),扈从乾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