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穆卫
见“可木卫(二)”(491页)。
见“可木卫(二)”(491页)。
见“卦尔察部”(1300页)。
书名。元贡师泰(1298—1362)撰。10卷,拾遗1卷。作者宣城(今属安徽)人,字泰甫,号玩斋。少承其父贡奎家学,又从吴澄受业,复与虞集、揭傒斯等同游。文章具有源本。累官监察御史,吏部、兵部侍郎,礼
738—777渤海国公主。第三世王※大钦茂次女。名佚。此为谥号。早年受女师之教,“敦诗悦礼”。大钦茂大兴四十年(唐大历十二年,777)死,享年40。墓葬位于今吉林省敦化县六顶山,1949年被发现。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又作八剌忽、八儿忽、八里灰、巴儿浑、巴鲁忽歹、八立浑、八儿胡。唐初即以“拔也古”之名见于历史记载。蒙古诸部统一前,分布于贝加尔湖东北巴
?—1776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纳喇氏。自护军累迁至甘肃兰州城守营参将。以征金川累有功,擢总兵。乾隆三十六年(1771),再征金川,率兵渡河,奋勇激战,连克四碉。四十一年,从攻金川之噶喇依,率兵救
古代壮族婚俗。据《粤西丛载》卷18引《图经》载云:离宾州治所(今广西宾阳)七里之罗奉山区壮族,每年春秋两季举行社祭活动时,未婚男女青年相聚,以诗歌相应和,自择配偶。找到意中人后,男女双方各以所执扇、帕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印信。已收存者有4颗。其中有银印3,即:阿克索彦旗长印,左翼贝子旗旗长印,“管理阿尔泰乌梁海右翼长之印”。两扎萨克旗印质地、形状相同,通高11.4厘米,重4550克。方形,边长10.55厘米,印高2.
见“亦力克卫”(872页)。
见“和硕特南右翼后旗”(14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