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圣宗改革

圣宗改革

契丹王朝中兴时期的改革。辽圣宗耶律隆绪是契丹王朝第六代皇帝,从982至1031年,在位50年,是统治时期最长的国君。这一时期,契丹王朝达到了鼎盛。在位期间,对内实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对原部族进行整顿,以所征服的民族与人口的增多,由以前的20部渐扩编成34部。新部族成员部分为原著帐奴隶和被俘人户,反映了劳动者身份的改变;还采取措施,释放奴隶,统和十三年(995)四月,“诏诸道民户应历以来胁从为部曲者,仍籍州县。”大力整顿吏治,任贤去邪,加强法制。统和元年(983),诏谕三京左右相、左右平章事、副留守判官、诸道节度使判官、诸军事判官、录事参军等,“当执公方,毋得阿顺。诸县令佐如遇州官及朝使非理征求,毋或畏徇。恒加采听,以为(考核之)殿最。”太平六年(1026)“诏北南诸部廉察州县及石烈、弥里之官,不治者罢之。诏大小职官有贪暴残民者,立罢之,终身不录;其不廉直,虽处重任,即代之;能清勤自持者,在卑位亦当荐拔;其内族受赂,事发,与常人所犯同科。”法制建设有统和二十四年(1006)诏令:“若奴婢犯罪至死,听送有司,其主无得擅杀。”反映了阶级关系的新变化。太平六年(1026)诏:“夫小民犯罪,必不能动有司以达于朝,惟内族、外戚多恃恩行贿,以图苟免,如是则法废矣。自今贵戚以事被告,不以事之大小,并令所在官司按问。”史称“当时,更定法令凡数十事,多合人心;其用刑又能详慎。”是故“纲纪修举,吏多奉职,人重犯法”,形成一时盛况。这一时期,契丹还“用唐制”,始开科取士,对象主要是汉人。统和六年(988)“诏开贡举,放高举一人及第。”一般每年2—3人、最多统和二十年(1002),仅6人。“澶渊之盟”后,人数大增,统和二十四年(1006) 23人,后每年30—40人,最多太平五年(1025),72人。进一步加强了汉族贵族在统治集团中的成份与作用。(引均见《辽史》)改革对社会产生深刻影响,有人以为是契丹社会封建化的重要标志。

猜你喜欢

  • 马良骏

    1867—1957中国近代伊斯兰教大阿訇。字善堂,经名穆罕默德·尤素福。甘肃清水县(今属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学,刻苦努力,曾赴平凉、西吉、河州及长安拜师求学,先后受业于禹月

  • 巴林右翼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役属于察哈尔。与喀尔喀为兄弟

  • 中和节

    见“辖里尀”(2445页)。

  • 哈实玛卫

    见“忽石门卫”(1489页)、“忽失木卫”(1489页)、“忽思木卫”(1490页)。

  • 粤滇杂记

    书名。两广滇黔民族志。1卷。清赵翼(1727—1814,字云崧,号欧北,江苏阳湖,今武进人,汉族)撰。为作者宦游两广滇黔的见闻杂记,中多涉及西南各省少数民族,重点是壮、布依、彝、傣族社会习俗。作者对少

  • 珍辛

    西夏职官七品封号。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有“武孝恭敬东南姓官上全立”称号,下有巧障、禄诏数种。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 宁北妃

    即“慈善夫人”(2407页)。

  • 甲松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卫士”,汉称“头人”。昔川甘孜藏族地区德格宣慰司属下贵族称谓之一。为贵族中较低的一等,是封建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即土司、贵族等,属世俗封建主,世袭。一般来源于勋戚之裔。拥有一定领地

  • 长沙县

    古县名。隋初改临湘县置,治所在今湖南长沙市。昔※长沙蛮居地,多为※廪君蛮或※槃瓠蛮后裔。今其地已少见少数民族居住。

  • 阿俄魁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