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巧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黑河、山南、日喀则、阿里、亚东、工布等地,均设基巧辖之。其职权主要是监督和指挥下属各宗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在辖区内可派收日常所需差物,判处各宗、谿不能解决的纠纷,权力甚大。另有孜恰堪布、马基基巧和丛列基恰。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黑河、山南、日喀则、阿里、亚东、工布等地,均设基巧辖之。其职权主要是监督和指挥下属各宗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在辖区内可派收日常所需差物,判处各宗、谿不能解决的纠纷,权力甚大。另有孜恰堪布、马基基巧和丛列基恰。
书名。也称《成吉思汗黄金家族史略恒河之流》,蒙文蒙古编年史。清内蒙古乌珠穆沁旗衮布札布撰。雍正三年(1725)成书。1909—1910年间,俄国扎姆察拉诺从内蒙古阿巴嘎旗获完整的手抄本后,藏于圣彼得堡
元朝宗室。蒙古族,孛儿只斤氏。世祖子奥鲁赤玄孙。顺帝后至元三年(1337),父党兀班在吐蕃死于乱事,遂承袭镇西武靖王爵。以吐蕃各地为领地,以吐蕃朵哥麻思算木多城为镇府(今青海省互助县松多乡)。入明,于
?—179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台吉。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弟。因不肯追随霍集占叛乱,于乾隆二十年(1755)徙居布鲁特(今柯尔克孜)聚居区。继迁玛尔噶朗(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二十四年
1483—1530印度莫卧尔王朝(1526—1858)创建者。帖木儿王朝(1370—1506)创建者※帖木儿古列根之后裔。1494年继其父为费尔干领地统治者,曾占据撒马尔罕。1504年在※月即别※昔班
见“鄂齐尔图汗”(2054页)。
见“秃发傉檀”(1084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及宫廷首饰制造和作坊管理等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神宗时(1211—1222)官枢密都招讨使。光定九年(1219),以金国议迁都长安,遣左都监赤盏石喜以重兵备巩州,神宗畏,命其赴四川请兵来攻秦、巩二州。宋制置使聂子述答书许之,利
鄂伦春语音译,原意为“根”,引申为“祖先”。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本指母系氏族的祖先,后演变为父系氏族的祖先,这一变化反映在旧时鄂伦春人各家供的※“阿娇如博如坎”、虽是指父系的祖先神,
书名。吴晗辑。全书共12册,分前、中、下3篇,约350万字。吴晗自30年代开始辑录,1980年始由中华书局出版,虽多为《朝鲜李朝实录》原文摘抄,间有吴晗概括之语,只有对照原书始得分明。内容包括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