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屯良弼饯饮碑
碑名。亦称“泰和题名残石”。泰和六年(1206)金奥屯良弼以汉文题写的饯别石刻,上有卜修洪用女真字刻的跋。汉字题辞为“奥屯良弼自泗上还都,心友饯饮是溪。泰和六年二月十有一日也。”女真字跋译为汉文为“从口口战胜,见旧友彰德治中奥屯舜卿所写之字精巧,仿照移摹于石。大安二年七月廿日文林郎洛水主簿卜修洪。”大安二年为1210年。出土地点不详,原为罗振玉收藏,现存中国历史博物馆。是研究女真文字和金代书法的重要文物。对该碑女真文字的解读以金光平、金启孮的《女真语言文字研究》最详确。
碑名。亦称“泰和题名残石”。泰和六年(1206)金奥屯良弼以汉文题写的饯别石刻,上有卜修洪用女真字刻的跋。汉字题辞为“奥屯良弼自泗上还都,心友饯饮是溪。泰和六年二月十有一日也。”女真字跋译为汉文为“从口口战胜,见旧友彰德治中奥屯舜卿所写之字精巧,仿照移摹于石。大安二年七月廿日文林郎洛水主簿卜修洪。”大安二年为1210年。出土地点不详,原为罗振玉收藏,现存中国历史博物馆。是研究女真文字和金代书法的重要文物。对该碑女真文字的解读以金光平、金启孮的《女真语言文字研究》最详确。
旧时蒙古族的一种祭祀活动。“敖包”又称“鄂博”、“脑包”,蒙古语意为“堆子”,以石块堆积而成,也有用柳条围建的。原是道路和境界的标记,后渐演变成祭祀山神、路神的地方。其数目各地不等,有单个的,有数个的
见“格林包勒”(1808页)。
见“鹰娑川”(2592页)。
民国时期新疆省财政厅(司)发行的货币。 ①民国二年(1913)至民国四年(1915),在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印制的大龙票(又称新票、省票),面额为红钱400文(主币),流通于新疆迪化、伊犁、阿克苏道
元代乌思藏高僧。文宗、宁宗两朝帝师。《元史·释志传》载:“天历二年(1329),以辇真吃剌失思嗣(帝师),”并命帝师率众弟子作佛事于大都凝晖阁。据史载,天历二年十二月,帝师公哥列思八冲纳思监藏班藏卜圆
傈僳语音译,亦称“哈米贝来合”,意为“土地伙有共耕”。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土地伙有共耕的原始协作形式,是原始的土地公有制向私有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形式,由家族土地公有共耕转化而来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阿克萨哈勒随汗归清,封一等台吉。四十年(1775),授札萨克,建旗。驻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马尔康县境内。为嘉绒藏区较大土司之一,原辖督部、茶铺、四大坝三农业区、一牧业区。其始祖良尔吉,原为杂谷土司之土舍,乾隆十三年(1748),从征金川有功,被封为长官司
唐末继南诏之后建立的政权和国号,亦作“长和国”。唐天复二年(南诏中兴五年,902),南诏国(后期称大封民国)第十三世王舜化贞卒,清平官※郑买嗣(白蛮)乘机灭蒙氏王族,夺取政权,建此国号,都羊苴咩城(在
明代蒙古右翼阿苏特部领主。又作合罗气把都儿台吉、诺木达喇古拉齐诺延、诺们达喇呼拉齐,简称哈罗气、合落气等。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博迪达喇第三子。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大同以北,今内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