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理
见“奥里”(2252页)。
见“奥里”(2252页)。
书名。清官修雍正朝谕旨汇辑。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奉旨承纂,始将五年(1727)以前所发谕文汇辑成帙,继又续辑,最终收录530余条,20余万言,于乾隆初年刊刻成书,凡1函10册。该书谕文属
书名。蒙古语称“额尔德尼·额利赫”。蒙古编年史。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左翼后旗协理噶尔丹台吉编著。成书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该书记载了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及其以前十五世的佛事活动。除叙述蒙古一般
见“萧迭里得”(2001页)。
?—1417明代云南永宁土知府。纳西族(一说普米族)。土知府※各吉八合子。永乐十二年(1414)闰九月,以父老病,准袭父职。十五年(1417),与父同为土官千户剌马非等杀害。黔国公沐晟保举其弟南八袭职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拉索宗东北藏布江畔,为达布地区望族。家族成员于清雍正三年(1725)开始出现于西藏政界。乾隆十六年(1751)收回被珠尔默特那木扎勒没收之庄园。珠巴格桑于二十九年(176
见“松桃县”(1295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瓯昆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地, 《辽史·食
又称堆噶本公署或阿里噶本。“堆”藏语意“上部”,指后藏之阿里地区;“噶本”藏语意为“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俗官2人、管家2人,驻噶尔宗。商务总管,分管该宗事务,并兼任边境
元末明初四川马湖地区土官。彝族。元末为马湖路(治所在今四川屏山县)总管。明洪武四年(1371)冬,遣子安仁进京朝觐,归附。太祖命改马湖路为马湖府,授其为土知府。子孙准世袭。辖有泥溪、平夷、蛮夷、沐川四
①傣语音译,意为“田”,除泛指水田外,又是旧时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计算土地面积和交纳官租数额的单位名称。每“纳”约相当于四分之一市亩。 ②居住在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区和四川省盐源县左所区的纳西族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