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定御夷府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治所在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境孟定街。辖境“西接陇川,东连孟琏,南木邦,北镇康”,包括今耿马及澜沧、双江、镇康部分地区。元时为孟定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更改孟定御夷府。万历十一年(1583)孟定土官罕虔叛,明军平叛后于万历十三年(1585)再置孟定府,并析其地分置耿马安抚司。清代仍沿明时设置,改隶永昌府。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治所在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境孟定街。辖境“西接陇川,东连孟琏,南木邦,北镇康”,包括今耿马及澜沧、双江、镇康部分地区。元时为孟定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更改孟定御夷府。万历十一年(1583)孟定土官罕虔叛,明军平叛后于万历十三年(1585)再置孟定府,并析其地分置耿马安抚司。清代仍沿明时设置,改隶永昌府。
参见“砍戛”(1614页)。
见“纥便部”(945页)。
藏语音译,意为“大秘书”。原西藏地方政府※译仓主管官员。清代文献亦称毕七克齐。额设4名,六品衔,均为堪穷品级僧官。主管政府内僧官系统事宜,保管文件、档案、缮发公文、命令。职权甚大。七世达赖喇嘛始选其中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高山族阿美人对村社首领的称谓。由群众推举有威信、办事公道,或劳动生产能手及对敌斗争的英勇者担任。对外代表村社进行各种外交活动,对内调处群众各种纠纷,主持村社性的重大祭祀活动,但决定村
官府强行购买民间货物的措施。源于唐、宋,金、元沿之。元代,凡军用马驼、料草,宫廷所用缎疋、皮货等,均按户等高下,田产多寡分摊,诸色户与民均当。军、站户一度获免,以钱助民和买。其制弊端甚多,由于官府给价
书名。本名《南台备纪》,《永乐大典》摘录时作今名,又作《南台类纪》。是元代江南行御史台有关典章制度的汇编。南台掾属刘孟琛等纂述。成书于顺帝至正三年(1343)。书中除南台记事外,还保存了一些有参考价值
明代蒙古太师、丞相的通称。蒙古语音译,意为“有权者”(复数)。指非成吉思汗家族的领主,即※赛特。拥有领地和属民,为※爱马克和※鄂托克的首领,并担任太师、丞相、宰桑等职务,故称为有权者。蒙古族当时实行氏
见“打来孙”(429页)。
清朝管理喀尔喀蒙古的最高长官。雍正(1723—1735)初,为征准噶尔,住彭福为定边左将军驻乌里雅苏台(今蒙古札布哈朗特),任赛音诺颜部和硕额驸策凌为左副将军,驻科布多(今蒙古吉尔格朗图)。因征准噶尔
匈奴语音译。意为“公主”。单于之女即冠此尊号。《汉书补注》引李奇语:“居次者,女之号,若汉言公主也。”又有“王妃”之意,该书引沈钦韩语:“居次是其王侯妻号,犹今王妃称福晋也,非公主可比。”复株累若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