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藏语音译,意为“僧院”。藏传佛教(喇嘛教)各大寺院中僧众习学经典之所。按学习经典性质分为:举巴扎仓(密宗)、参尼扎仓(佛教哲理)、丁科扎仓(天文历算)、曼巴扎仓(医学)。三大寺内之扎仓,为独立组织,规
西域地名。即隋伊吾郡新伊吾城,唐伊州伊吾县。《元史·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传》作哈密力,《世祖纪》作合迷里、甘木里,《五行志》作合木里、合迷,《脱力世官传》作渴密里,《释老传》作感木鲁。《明史》中《太祖纪》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乾隆二十四年(1759),输诚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沙俄并吞浩罕后属于俄国。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安集延。
解放前新疆蒙古族封建主剥削牧民的一种形式。其制:贫苦牧民租借牧主或喇嘛庙一定量的牲畜,自后,不管牲畜是否有病死或意外损失,每年都要向牧主或喇嘛交付一定量的羔畜和畜产品。若原租牲畜死亡或丢失,则承租人必
我国景颇族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通行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缅甸的景颇人也使用这种文字。创制于19世纪末。1957年,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三工作组和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合作,经
①珞巴族部落名。藏族称之为“卡珞”。据传为阿巴达尼之子当邦的后裔,从藏区工布迁至今西巴霞曲(河)流域北部。支系较多,有伊格、基英、基捷、爱约木、蒙疏、堆衣、马宁、莫孟、哎洛、登沙尔、登马尔等,人口约3
见“碎叶水”(2351页)。
见“鹘里尀”(2452页)。
?—1554明代抗倭英雄。蒙古族。明成祖将、同安侯※火真裔孙。永乐七年(1409),火真随丘福出征蒙古战死,子孙世袭浙东观海卫千户。嘉靖(1522—1566)间, 中武举。嘉靖三十三年(1554),倭
548—627隋朝大臣。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字弘大。北齐时为高平王文学,北周时,任定州(治今河北定县)总管杨坚记室。入隋,迁给事郎等职,参加讨伐陈朝之役,撰有《隋开业平陈记》。开皇十年(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