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四
即“项崇周”(1569页)。
即“项崇周”(1569页)。
见“母则黑儿普”(672页)。
?—1843清朝将领。又作那彦保。满洲正白旗人。大学士阿桂孙。乾隆五十年(1785),由文生员擢三等侍卫。嘉庆五年(1800),因父功特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奉命勘老河,请将对岸户口稀少之斯板囊、金哈台
209—248高句骊国第十一世王。小名郊彘。山上王※延优子;母原为村女,与延优私遇,生位居后入为“小后”。三国魏太和元年(227)父死,即位。前期与曹魏不仅有使臣往来,且在青龙四年(236)斩孙吴通聘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
1934年,车里宣慰使委其弟召孟麻尼坎到云南西双版纳勐罕当土司,上任后,巧立名目,百般掠夺,强行征所谓“拴线钱”、“土司马匹钱”、“枪支钱”及各种杂税,限制交清。全勐人民不堪其苦,起而反抗。召孟麻尼坎
参见“駮马”(1782页)。
南诏军士名。南诏国王及诸镇大军将随身护卫亲兵,系从※罗苴子中挑选的优秀者,手持红色弓弩,腰扎皮带,因而得名。
清后期统治蒙古的一种政策、措施。清政府原在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严禁汉民前往耕种定居,后因蒙古王公私自招流民开垦,既成事实,至晚期复因实行“新政”,大量放垦,汉民留居蒙地者日多,乃在汉民集中地区,割旗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亦称饶噶厦或若噶厦。家族名称出自所居拉萨大昭寺附近宅第名。为古代王朝第本家族后裔,达陇寺三位活佛缺出,均由该家族出任住持。18世纪,该家族噶伦才仁旺杰为藏史著名人物。其孙索
?—1852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春梓子。嘉庆(1796—1820)中,其父以疾离任,遂署理土司事务。嘉庆十八年(1813)父卒后,正式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