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1934年,云南西双版纳橄榄坝(即勐罕)召勐(土司)召玛尼罕,恃势强行勒索,并为国民党政府强征兵夫,激起人民不满。全勐傣族群众纷纷集会,杀牛盟誓,揭竿而起,要求减免派款,赶走召勐。召勐摄于人民压力,请
古河名。即今日白龙江。《汉书·地理志》:羌道,羌水出塞外,南至阴平(今甘肃文县)入白水。《水经·羌水注》:羌水出羌中参狼谷,彼俗谓之天池白水。水源有二,一支出岷山北,名桓水,东南流至羌道(今甘肃舟曲)
明代蒙古右翼兀慎(乌审)部领主。又作兀慎阿不害、台吉巴图尔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重孙,※兀慎打儿罕剌布台吉独子。父卒,继领兀慎部,驻牧于大同塞北的克儿一带,距明塞170余里,在大同守口堡(阳和后口)
见“土河”(63页)。
唐代建立于突厥地区的羁縻机构。贞观二十一年(647),以阿史那贺鲁内属,置府,析其众于庭州莫贺城(今新疆吉木萨尔县东北)。高宗永徽四年(653),以贺鲁叛,罢府,析其地为金满、沙陀2州。
明代辽河东西民族区域分界线。明廷为防备兀良哈蒙古三卫和女真各部骚扰汉族聚居区,巩固其对东北地区的稳定统治而设立的防线,简称“明边墙”。共分三段,即辽西边墙、辽河边墙和辽东东部边墙。辽西边墙始修于明正统
党项羌部落名。一般用以称呼西夏军队中之横山羌兵,称“山讹”。其羌兵耐苦战,坚韧不拔,每战必为前锋。
唐代吐蕃王室之姓氏。又译鹘提悉勃野、鹘提勃悉野。藏语音译,意为“光明天界之王”。原为吐蕃王室始祖之名号,后成为吐蕃王室之姓氏。《通典》载:“吐蕃始祖赞普自言天神所生。号鹘堤悉补野,因以为姓。”据《敦煌
元代地名。又译答兰捏木哥思。位于合泐合河(今哈拉哈河)南。蒙古国建立前,察阿安、阿勒赤、都塔兀惕、阿鲁孩4部塔塔儿人居该地。宋嘉泰二年(1202),为铁木真(成吉思汗)所灭,并入蒙古。
地名。又作杀狐林。今河北栾城附近。契丹皇帝耶律德光(辽太宗)卒地。大同元年(947),德光率兵南下。正月破汴,灭后晋,因遭民众反抗,四月,班师归北,途中患疾。十六日,次于栾城县杀胡林之侧,疾甚,于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