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地稽
即“突地稽”(1758页)。
即“突地稽”(1758页)。
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
①蒙古语音译。源于突厥语,意为“同伙”,特指突厥和回回商帮及其成员,蒙古国和元代引伸为经营高利贷商业的官商。蒙古大汗至诸王、公主、后妃皆置斡脱,提供本银予回回商人经营商业,发放高利贷,以牟巨利,称为“
见“益喜策丹”(1946页)。
又作九股黑苗、九股生苗。苗族的一支。名称最早出自明代史籍。相传其民为九个祖公繁衍的九支遗裔,故名。分布在今贵州东南部地区。操苗语黔东方言北部土语。今统称为苗族。
即“戈什哈”(283页)。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
元代宫廷祭祖之礼。祭祀时,以蒙古巫祝为司禋监官,身着法服,同三献官省察献牲后,以蒙古语呼累朝帝后之名,告以致祭年月日数及致祭物品。翌日清晨,献官、御史、太常卿、博士分诣各室,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
十六世纪后期,缅甸莽氏洞吾王朝在葡萄牙殖民主义者支持下,四出侵略,并将主要锋芒指向德宏。首先侵扰木邦、孟密,继进扰陇川,企图策动边境土司投缅。陇川宣抚使※多士宁联络各土司拒绝诱降。明万历元年(1573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门源县城以东,东至多隆水与珠固部落相邻,西界加多部落,南接互助县,北临甘肃省永昌县。下辖哈力河、本加、完改、宗哇、苏科诸小部落。千户住格鲁派寺院仙米寺。原为加多部落所辖小部落之
见“赛里舍”(24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