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
后燕慕容麟年号。397年,凡1年。
后燕慕容麟年号。397年,凡1年。
清光绪年间苗族举人。湖南保靖大岩人。应试举人论文为《理财论》,文中提出:“财为国家之命脉,不生之,财源不开;不敛之,则款不集;不节之,则用之不度”,以及“于衣食之源,畜牧之利,器用之资,以道生之,义取
官名。唐安史之乱时始置。掌地方军事,由观察使、防御使兼任。辖区大者10州,小者3—5州。后由刺史兼任,仅辖本州。宋代为武将兼衔,官阶高于刺史,低于防御使。辽南面官各州皆置此官。西夏建国前党项首领多被授
即“高彪”(1908页)。
1748—180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世居吉林乌拉。字珠轩。乾隆三十三年(1768),以马甲随征缅甸。三十八年(1773),随军镇压金川土司叛乱。四十年,因功擢三等侍卫。金川平,叙功,赐
北魏高宗文成帝拓跋濬年号。452—454年,凡3年。
高句骊国第十世王延优的谥号。延优于汉献帝建安二年(197)继位,三国魏明帝太和元年(227)死,此为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参见“高皇歌”(1915页)。
1426—1510明朝大臣。字负图、别号约斋,又号友松道人。再号三峰居士,回族。河南钧州(今禹县)人。幼聪慧好学。正统十二年(1447)中举。景泰二年(1451)中进士。授浙江道监察御史,曾先后巡抚山
见“麻书土司”(20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