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贰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通常指出自同一父系祖先的直、旁系后裔结成的亲属集团。亦称宗亲。《尔雅·释亲》:“父之党为宗族。”在中国周代臻于完善。《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弥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
?—1826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图博特氏。大学士※保宁子。乾隆六年(1795),由监生授蓝翎侍卫。嘉庆四年(1799),升三等侍卫,八年,升二等侍卫。十三年(1808),袭三等义烈公爵,授散秩大臣
见“毛忠”(359页)。
见“亦思马因”(873页)。
即“乌由罕”(332页)。
高句骊国官号。又写作“帛衣先人”。(1)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为高句骊王家官名,序列第八等级(《北史》、《周书》等言高句骊“大官”凡十二等,中无其名,仅见《新唐书》记有“先人”,为第十一等级)
见“捺钵”(2037页)。
即“旻宁”(1413页)。
清末新疆军队枪杀市民事件。宣统元年(1909)五月二十六日,迪化(今乌鲁木齐)市民在红山嘴一带聚众抗议清政府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遭到官兵的野蛮镇压,当场被打死七八人。
见“梁弥忽”(21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