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元置。“灰亦儿”,今有人认为乃“乌裕尔”的古译。元至治元年(1321)置。治所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乌裕尔河龙安桥以南地方。
十六国时期东胡首领。《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称:“秦谓鲜卑之种居辽碣者为东胡”。率部驻牧平凉(治今甘肃平凉县),故又称平凉胡。依附于前秦,封平凉太守。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一年(386),与安定北部都尉鲜卑没奕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名。属辽圣宗兴圣宫。
?—1760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理藩院尚书※阿灵阿之子。乾隆二年(1737),由三等侍卫袭其祖遏必隆一等子爵。五年(1740),授镶黄旗蒙古副都统,调热河副都统。九年(1744),擢奉天
1247—1327元代大臣。初名秃忽思。字明甫。契丹族。为中书令※耶律楚材孙,※耶律铸子。自幼随父受业燕京(今北京),天资聪慧,九岁能诗。一生所著诗文颇多,连同随军纪行,集为《愫轩集》30卷,今不见传
见“贝非”(313页)。
?—1697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李佳氏。初任侍卫兼前锋参领。康熙十一年(1672),擢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十三年,耿精忠叛,受命率军赴援浙江,听将军拉哈达调遣。后随宁海将军傅喇塔进师台州,初战获胜。
渤海国宗王。天成元年(926)正月(一作四月),奉命率百余人朝后唐,贡人参、昆布(海带一类水藻)、白附子及虎皮等方物,还进女口。旋闻国亡,遂奔王氏高丽国。
汉朝官员。胡人,俗称胡奴甘父。堂邑氏,故又称堂邑父。素以善射闻名。建元二年(前139,一说三年),奉汉武帝命扈从张骞出使大月氏,欲约大月氏王夹攻匈奴。途中历经艰险,常射禽兽充饥。道经匈奴,被俘执,滞居
?—1218乃蛮部贵族首领、西辽末代皇帝。又译曲出律、曲书律、古出鲁克。※太阳罕子。宋嘉泰四年(1204),乃蛮部为蒙古部败于纳忽山(今鄂尔河东土拉河西)后,经塔米儿河、兀泷古河(今乌伦古河),至兀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