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源夫人
即“慈善夫人”(2407页)。
即“慈善夫人”(2407页)。
?—1850清道光朝湖南瑶民起义首领。湖南新宁县人。瑶族。道光二十七年(1847),曾参与新宁瑶民首领雷再浩起义,为雷再浩得力部将。雷再浩失败牺牲后,在新宁聚集残部,重振反清力量。二十九年(1849)
?—1647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图美子。土谢图汗※奥巴从弟。天聪七年(1633),向后金朝贡。崇德元年(1636),封札萨克镇国公,世袭罔替。二年,随承政尼堪由朝鲜进征瓦尔喀,
木结构建筑。又称吊楼。流行于贵州、广西、湖南西部壮、土家、苗、布依、侗、水等民族地区。为在房舍的一侧临空扩建的住房,好似吊在主建筑一边,故名。有的在下面支撑木柱。多住人,或放杂物。下面可作养畜或堆杂物
北宋广源州雷火峒壮族首领。嘉祐二年(1057),被桂州知州肖固招抚,受封忠武将军,知雷火峒,又补其子知温闷峒。七年(1062),父子上书以所领雷火、计城诸峒属县官,永为王民。诏赐耕牛、盐、彩,被封顺安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剌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剌儿”(433页)。
?—1876清朝将领。字瑞圃。满洲正蓝旗人。兀扎拉氏。道光二十二年(1842),考取内阁中书,迁侍读。咸丰八年(1858),官甘肃兰州道,调镇迪。同治四年(1865),参与镇压回民反清斗争,坐擅离职守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
清代文献对西藏地方政府中管理库藏及财物收支的机构※拉恰和※孜恰的称谓。拉恰设在大昭寺内;孜恰设在布达拉宫,位于布达拉山上,“孜”即山上之意。两机构的主管官均称“强佐第巴”。因它们是当时西藏地方政府中握
1859—1952清朝海军大臣,北洋政府内阁海军总长、海军上将。字鼎铭,福建闽侯(今福州)人。回族。原籍雁门(今山西代县)。元代,萨都喇之后;萨天与之十世孙。同治八年(1869),考入福建马江船政学堂
见“石勒”(4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