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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福余卫”(2412页)。
见“福余卫”(2412页)。
回族族谱名。明成化二年(1466)由马依泽氏之二十代裔孙、骠骑将军马义奉旨修撰。四年(1468)完成。后经多次续修,最后一次为光绪二年(1876)。凡15卷,卷首1卷。记马氏回族始祖马依泽于宋建隆二年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见“消奴部”(1933页)。
?—48高句骊国第四世王。琉璃王※类利子,大武神王※无恤弟。汉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大武神王死,因太子年幼不能即政,国人推立之。翌年冬,蚕支部大加(官号,加,一译作“家”)戴升等万余户(一作“口”
1653—1705清代西藏地方官员、学者。藏族。生于拉萨北部仲曼。阿苏之子,为西藏地方第二任第巴之侄。自幼受其叔教养,聪颖好学。深得五世达赖喇嘛器重和培养,成为学者和善理政务之官员。崇信格鲁派,兼信宁
金末兵种之一。由流亡者组成。以归附者人数过多,选其骑射优者为忠孝军,次者别为一军,令习武艺,经考试合格再补入忠孝军。此即忠孝军的预备队。天兴二年(1233),金哀宗自汴梁(今河南开封)再迁归德(今河南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1741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作敦罗卜旺布、敦多克奥木巴。※阿玉奇汗孙,※衮扎布之子。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雍正十三年(1735),率军击败叔父车凌端多布后,于同年十月
明代蒙古贵族。孛儿只斤氏。※爱猷识理达腊(必力克图汗)子。元至正二十八年(明洪武元年,1368),明师北伐,进逼元大都(今北京),随皇室撤离大都,退守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翌年,上都被明
珞巴族部落名。藏族人称之为※“丁珞”,西方文献称“阿波尔”。今改称“阿迪”。现分布在西藏米林县南边的达东、亚卜克、达东更东等地。据传为阿巴达尼之子的后裔,从今米林县纳玉山沟迁去,有达东、亚别、德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