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
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似内地的“区”或“乡”。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措本或※根保管理全措事务。见“三十二措(定)”(50页)。
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似内地的“区”或“乡”。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措本或※根保管理全措事务。见“三十二措(定)”(50页)。
469—499北魏宗室。字思直。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子,孝文帝※元宏弟。太和九年(485),封河南王,加卫大将军,授侍中、中都大官。改车骑将军、左光禄大夫,领吏部尚书。后为都督南豫郢东荆
五代时药物学家。字廷仪。祖籍波斯(今伊朗)。其先人随唐僖宗入蜀,定居四川梓州(今三台县)。授率府率。前蜀花间派词人※李珣之四弟。举止文雅,颇有节行。知医,以售香药为业。晚年,家无余财,惟道书药囊而已。
门巴族年俗。门巴族用藏历。藏历元月初一至十五为过新年。初一清晨,各家主妇争先早起,到平常汲水的地方背水。以抢先背回第一筒水为最吉利。民间认为最早背回的水是雪峰上的狮子流淌的奶汁。并且在汲水处撒糌粑、抹
即“突利可汗”(1759页)。
见“秃里”(1082页)。
书名。宋洪皓撰。三卷。成书于绍兴二十六年(1156)。皓字光弼,江西鄱阳人,政和(1111—1118)间进士。南宋建炎三年(1129),以征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出使金国,被拘留燕京15年,其间随笔录有关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
见“却吉尼玛”(981页)。
见“耶律察割”(1323页)。
清代挑选八旗女子以配※宗室之人的制度。原制:3年挑选1次,满洲、蒙古中护军、领催以上,汉军中笔帖式、骁骑校以上之女,年及13者皆与选;驻防和外任官员应选之女,令于限期内送京;皇后、妃嫔之妹及侄女,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