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林
德昂族弦乐器之一。流行于云南潞西邦外等地。状似汉族三弦,由弦杆、弦耳、弦线、弦鼓四部分组成,弦用马尾捻成,用牛角削的薄片弹拨。多用于歌舞和宗教节日时伴奏。
德昂族弦乐器之一。流行于云南潞西邦外等地。状似汉族三弦,由弦杆、弦耳、弦线、弦鼓四部分组成,弦用马尾捻成,用牛角削的薄片弹拨。多用于歌舞和宗教节日时伴奏。
?—1658清初蒙古乌喇特部首领。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苏哈布图哈萨尔后裔,鄂木布子。崇德元年(1636),随军征朝鲜。三年(1638),率兵从清军征喀尔喀。四年,从征明锦州、松山,以功受赏赐
古塔。位于云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县城西南康平区景董乡曼贺井傣族村寨东北。塔呈正方形,分4层。第一层为方形,第二层如倒覆铜钟,第三层为棱形方台,第四层似方形花瓶。塔尖已毁。为当地及老挝边境小乘佛教信徒
匈奴语音译。意为“贤”。《史记·匈奴列传》:“匈奴谓贤曰‘屠耆’”匈奴单于下官职最高者为“左屠耆王”,即“左贤王”,常以太子充任,即单于之储副和继承者。
见“兀勒阿卫”(111页)。
见“都指挥使”(1817页)。
见“兀者右卫”(110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鄂尔浑河河源,东至额鲁克台,西濒塔楚河,南接本部左翼右翼旗界,北临鄂尔浑河。有佐领四个半。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领左翼札萨克丹津喇嘛之孙善巴,率族属来归
见“他鲁河”(574页)。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
州名。隋置,治所在今甘肃省酒泉市。大业初废。唐武德二年(619)复置。大历元年(766)为吐蕃所据,宋代被回鹘占领。宋景祐三年(1036)入于西夏,置蕃和郡。元置肃州路总管府,明改肃州卫,清仍置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