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松
参见“三教理”(50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清官署名。为中枢机关内阁设立的机构。主要职掌蒙、回、藏等文字的释译。设侍读学士2人、侍读2人、中书16人、帖写中书16人,均由蒙古族充任。凡颁发诰敕、敕赐碑文、匾额、武英殿蒙文书签及各体印文等,皆由其
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
元代职官名。参见“总制院”(1744页)。
约1822—1872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台拱厅(今台江)仰冈寨人。苗族。家贫苦,靠当雇工为生。咸丰(1851—1861)初,遭灾荒,粮食歉收,官府限以白银抵交军粮,苗民无力交纳,至以掘祖坟
明代东蒙古6个大部的统称。蒙文史籍云,元惠宗(顺帝)逃离大都(今北京)时,从各地脱出6万蒙古人众(一说10万人众),分散于漠南、漠北各地。后逐渐形成6个大部(万户),分左、右翼,分别由元裔的大汗、台吉
新疆军阀盛世才统治时期的官办企业。1933年冬创办,各地设有分公司。主要收购牲畜、肠衣、皮毛、干果等土特产,与苏联交换日用百货和工业设备,并在南疆同印度、阿富汗等邻国进行贸易。在和田、莎车等地,还开办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事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藏文大藏经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藏语音译,“甘”意为“佛语”或“佛的教训”;“珠尔”意为“翻译”。总意为“佛语部”或“佛教诫部”,直译为“一切佛经的译文”,又称“正藏”,通称“经部”。内容主要为佛释迦牟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1379—1449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为“妙音法尊”)。生于桑耶地方,出家于泽当寺。于桑浦寺从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于觉摩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