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氏
古代藏族家族姓氏。唐吐蕃时有此姓,藏文作“dbas”,又译作韦氏。该家族中曾有多人出任高官。赞普赤祖德赞时,大相杰多日即出自未氏,其结伙谋害了赞普,支持达磨赞普篡权,后排除异己,唆使达磨毁寺灭佛,吐蕃王朝自是衰落。后奴隶起义,未氏家族不再见诸史册。
古代藏族家族姓氏。唐吐蕃时有此姓,藏文作“dbas”,又译作韦氏。该家族中曾有多人出任高官。赞普赤祖德赞时,大相杰多日即出自未氏,其结伙谋害了赞普,支持达磨赞普篡权,后排除异己,唆使达磨毁寺灭佛,吐蕃王朝自是衰落。后奴隶起义,未氏家族不再见诸史册。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
西夏译汉文类书。汉文原著唐于立政编,共10卷50目。汉文本早佚,后在敦煌石室遗书中发现部分残片。西夏文本译者佚名,亦为10卷50篇。为西夏仁宗乾祐十二年(1181)刻字司刻本。蝴蝶装,页面25×12.
弓,射弓;力,清代用以衡量弓干硬度、开弓人所受强度的计算单位。八旗满洲、蒙古及东北狩猎民族中皆不乏擅长强弓之人。弓之强弱,视其取材刚柔、用料多寡以为别。4至6力,用筋14两、胶7两;7至9力者,则用筋
官府强行征购粮草的措施。源于北魏,辽、金、元沿之。《元史·食货志》:“元和籴之名有二:曰市籴粮,曰盐折草”。所籴粮草由官府支付钞币或盐引,供边庭军需、京师日用,或贮于常平仓以备荒。每年籴粮数万石,多达
①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一般诵经的僧人。也是上层僧职喇嘛的随从,被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僧职喇嘛所配随从班第有明确的数量规定。驻京喇嘛所带班第清政府按规定每人每月银8.5钱、米7.5斗。在寺
见“吉利吉思”(683页)。
官名。西夏置,军职,李元昊建国初于12监军司内设之,党项与汉人均可出任。
?—170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绰斯喜布次子。号额尔德尼珲台吉。向清进九白之贡(白驼1、白马8),授札萨克。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属众归清。三十年
春秋时长狄与宋国的一次战争。春秋前期,以潞氏为首的赤狄联合白狄、长狄、和众狄等在秦晋之北建立强大的北狄国家,并不断与华夏诸侯发生冲突。周襄王二十四年(前628),北狄内乱并分裂。周顷王三年(前616)
明代藏区地方官署名。洪武八年(1375)正月置。辖地在今西藏阿里地区及境外拉达克。为明朝最边远的军民元帅府之一。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太祖朱元璋为招谕吐蕃诸部归顺,曾下诏书谕故元俄力思军民元帅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