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阿博
又称“棉博”。怒语音译,意为“协作”。过去云南怒江地区怒族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原始互助协作形式。在农忙季节或建造新房时,任何一家都可邀请本家族成员及同寨相好前来帮忙。助耕时间多为一二天,被帮助的人家每天只需招待助耕者一顿酒饭,再不用支付任何报酬。修建房屋时,被通知帮忙的人往往还自动携带一些茅草或几根木料赠送给建房者。早期纯属协作,没有任何剥削的含义。后来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和贫富分化的产生,这一原始互助形式逐渐被头人和富裕户所利用,成了变相剥削贫苦农民的一种手段。
又称“棉博”。怒语音译,意为“协作”。过去云南怒江地区怒族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原始互助协作形式。在农忙季节或建造新房时,任何一家都可邀请本家族成员及同寨相好前来帮忙。助耕时间多为一二天,被帮助的人家每天只需招待助耕者一顿酒饭,再不用支付任何报酬。修建房屋时,被通知帮忙的人往往还自动携带一些茅草或几根木料赠送给建房者。早期纯属协作,没有任何剥削的含义。后来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和贫富分化的产生,这一原始互助形式逐渐被头人和富裕户所利用,成了变相剥削贫苦农民的一种手段。
?—544北魏、西魏大臣。字破胡。神武尖山(今山西朔县)人。祖贺拔尔逗镇防北境,遂定居武川。敕勒(高车)贺拔氏(后改何氏),一说鲜卑人。武川军主贺拔度拔子。善驰射,有胆略。正光(520-525)末,与
又作“乌哲定变”。契丹建国初期所平息的一起王位争夺事件。屋质(清代译“乌哲”),即耶律屋质,辽太宗时重臣,累官惕隐,掌皇族政教,尤得淳钦皇太后器重。大同元年(947)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伐晋还军,卒于
清末政区名。全称“西路布特哈总管衙门。”康熙(1662—1722)中,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衙门三总
“仆瓦泼”(318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等地傣族土司辖区内的一级行政单位。相当于区或乡,大小不一,小的辖四五寨,大的10余寨。设㽘头一人,负责下达土司命令和各种粮款差役的摊派,并有权处理辖区内公共事务。由
参见“骆越”(1782页)。
契丹、汉、蒙、藏文墨书题记。位于内蒙古扎鲁特旗乌兰哈达乡四家子屯西北阿贵山腰距地面约40米处,洞宽6米,径深12米。洞内外壁上题记共21处,有4种文字,其中汉文最清晰,有“乾统七年(1107)五月”、
明彝族土官名。元至元间(1264—1294)置芒部路,参用土官。明洪武十四年(1381),土官安兹归明。十六年,由云南所属划隶四川布政使司。是年,弟发绍赴京朝贡,授世袭土知府,后在京病卒,总兵官命己作
即“拔也古”(1363页)。
?—1770中亚霍罕城首领。又称伊尔达纳比、额得讷比。乌兹别克族。十八世纪中期,统一费尔干纳地区,势力渐长。乾隆二十四年(1759),率属附清,屡遣使纳贡,并派人至喀什噶尔(今喀什)等地贸易。自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