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葬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书名。舞格(满族)撰。4卷。雍正八年(1730)成书。用汉文解释满文之文法书。卷1为满文12字头、切韵满文、满语外单字、满文切韵法、满文运笔先后,满文字母拼写规律。卷2为汉满语套语,即课文练习。卷3为
见“伊循城”(806页)。
赫哲族旧时祭祖仪式。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每逢旧历年除夕,均给死去的先人烧纸,俗称烧包袱。民间认为,是夜死者灵魂回家,晚辈要送其零花钱和食物。烧纸在垃圾堆或灰堆旁,下放茅草,将
碑铭。清雍正帝撰文。雍正十年(1732)立。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原称郭隆寺)。碑文记雍正元年(1723)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寺庙被毁。十年(1732)清政府发帑鸠工,复修该寺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平年号。937—?。
见“五路把都儿黄台吉”(267页)。
274—333十六国时期后赵创建者。319—333年在位。字世龙,初名㔨,小字匐勒。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祖耶奕于,父周曷朱,皆为部落小帅。雄武善骑射,自幼常代父执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萨尔特鄂拓克。原为希布察克部一支。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驻牧喀什噶尔(今喀什)西南伊勒古楚卡伦外,与※察哈尔萨雅克部相邻。主要从事畜牧业。隶喀什噶尔参赞
?—180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姓瓜尔佳氏。乾隆三十三年(1768),由官学生考补内阁中书。五十一年(1786),累官山东按察使。后三年,擢至刑部侍郎,赴湖北审理济阳县民杨隆霖控告案。五十六年(1
①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新疆识略》等作布古尔。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三品阿奇木伯克,隶喀喇沙尔(焉耆)办事大臣。光绪八年(1882),设巡司。二十八年(1902)置县。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