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僚
见“峒僚”(1646页)。
见“峒僚”(1646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
参见“札萨克旗”(435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特固斯库鲁克达赖汗※车凌族子。乾隆十八年(1753),因准噶尔部封建主内讧,战乱迭起,率诸昆弟子侄随“三车凌”附清,授札萨克固山贝子。寻随车凌蒙克子巴朗叛逃,流窜于
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又称来三兀儿。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昆都力哈第三子。驻牧于张家口东北边外大沙、三间房,与左翼察哈尔部为邻,拥兵数万。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894—1936?内蒙古呼伦贝尔盟人。达斡尔族。原名墨尔色,姓郭博勒,又名孟立生,号睿黄。副总管荣禄之子。幼年习学满文和汉文。1910年入齐齐哈尔黑龙江中学。1913年赴外蒙古,1915年入北京俄文
古族名。今傣族部分先民在唐代的别称。傣语“勐”之异译,意为“地方”、“平坝”,即“住在坝子里的人”。始见于唐樊绰《蛮书》。分布在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及孟连、耿马、临沧一带。以居
明清时四川土司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司治今阿坝州理县杂谷脑。管辖藏民和今茂县曲谷(“后番”)、雅都(“新番”)、维城(“旧番”)等地羌民。相传其先世为吐蕃维州刺史悉坦谋。唐大和五年(831),
见“耶律淳”(13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