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奴部
高句骊5部之一。“消”,一作“涓”、“捐”。亦称西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位于西部,故称。5部中原以其部人为王,汉代被桂娄部人取代,直至高丽国亡(668)一直未变。但地位仍比另3部高,部首领可称“古邹加”(官名,只有出身王族的“大加”才能得此称号),可“立宗庙,祠灵星、社稷”。疑其即西汉末沸流(水名,今浑江,一说其支流富尔江)国王松让所统之部。原居今吉林省通化市一带,后散布到辽宁省浑江流域。参见“高句骊”(1911页)。
高句骊5部之一。“消”,一作“涓”、“捐”。亦称西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位于西部,故称。5部中原以其部人为王,汉代被桂娄部人取代,直至高丽国亡(668)一直未变。但地位仍比另3部高,部首领可称“古邹加”(官名,只有出身王族的“大加”才能得此称号),可“立宗庙,祠灵星、社稷”。疑其即西汉末沸流(水名,今浑江,一说其支流富尔江)国王松让所统之部。原居今吉林省通化市一带,后散布到辽宁省浑江流域。参见“高句骊”(1911页)。
见“辉发部”(2200页)。
书名。又名《清职贡图》。乾隆十六年(1751)※傅恒奉敕撰。9卷。乾隆谕沿边各督抚将周边少数民族及邻国等,仿其服饰绘图送军机处,二十二年汇齐。除卷1为朝鲜等近邻及世界各国,其他多为我国境内民族或部族:
1682—1755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初隶内务府。字右文。姓高佳氏。雍正元年(1723),由内务府主事迁员外郎,改郎中,管苏州织造。六年(1728),授广东布政使,调浙江、江苏、河南。九年(173
藏语音译,意为“知宾”、“知客”,即礼宾官,亦称噶卓。以僧俗四品官任之,因其随噶伦办事,接近机密,乾隆十六年(1751)规定,应于※东科尔内选精干者充任。复规定,除噶厦额设者外,禁止私设。领主宅邸中办
见“阿拉坦敖其尔”(1243页)。
1914—1993蒙古族诗人、翻译家和民间文学创作家。又名纳·赛音朝克图。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人。出身牧民家庭,母亲是讲故事能手。自幼受母亲影响,对民间文学发生浓厚兴趣,16岁至19岁在学校读书,开
见“罗”(1414页)。
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康熙以前,※户下人可选充马甲,亦可升补他兵。康熙四十年(1701)定,内务府满洲佐领下,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内管领下选充15名。自雍正起规定,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不准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汉文史籍又作舍棱。初隶准噶尔。乾隆二十年(1755)、二十二年(1757),以清军先后击败达瓦齐、阿睦尔撒纳,偕族兄巴图尔乌巴什退据博尔塔拉。二十三年,为摆脱清军副都统唐
明初在东北所设蒙古※兀良哈三卫之一。该部自称兀良哈(明人异译作五两案)。其首领为※成吉思汗名将兀良哈人※者勒篾(折里麦)后裔。者勒篾的后人率兀良哈人的一支入居东部封地朵颜山(大兴安岭南麓)一带,该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