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嫱
即“王昭君”(209页)。
即“王昭君”(209页)。
明代哈密头领。又译作马马火者。永乐四年(1406),明廷建哈密卫,任指挥。翌年,至京贡马,赐以钞币。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嘉绒地区。辖地东与北接卓克基土司界,南临绰斯甲土司,西接壤塘界。始祖原为杂谷土司头人。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授安抚司职,乾隆十七年(1752),杂谷土司苍旺
西燕段随年号。386年,凡1年。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四年(1898)由喀喇沙尔直隶厅改置。治所在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辖新平(今尉犁)、轮台、婼羌(今若羌)3县。管领村庄130处、28驿站、8卡伦及南路旧土尔扈特、珠勒都斯中路和硕
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
?—1887清代光绪年间勐勐反清斗争首领。双江拉祜族。原为村寨世袭部落头人兼军事首领。在前几次拉祜族人民反清斗争的基础上,光绪十三年(1887)十月,联合澜沧木戛、富邦、南栅等地拉祜族和汉族,与杨定国
藏语音译,意为“强买强卖”、“强销货物”。即以强迫手段进行不等价交换。解放前西藏农奴主对农牧奴的一种超经济剥削。有些宗本(相当于内地县的官员)、谿堆(庄园的管理人)等官员用从印度、尼泊尔或拉萨等地买来
见“洛桑图丹嘉措”(1735页)。
见“张堡城”(1182页)。
佤语音译。“克里姆”意为“大伙做”,“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合伙耕种的称呼。佤族社会虽以个体家庭为经济单位,但普遍存在二三户联合耕种,其原因有:耕地为双方所有,一方缺乏土地、种子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