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伙
即“格节”(1805页)。
即“格节”(1805页)。
1283—1349藏传佛教噶举派噶玛噶举红帽系始祖。藏族。属旺古家族。因修炼气功能单衣御寒,故又名旺古热巴(意为“旺古单衣师”)。《青史》作“昌古”。有时又称多丹扎巴僧格。13岁随洛垂查巴受近事戒。1
?—680唐代回纥第五代首领。又作比粟、比粟毒、比来粟。药罗葛氏。※婆闰之子(一说为侄)。约唐龙朔元年(661)冬,父卒袭位,率众联合同罗、仆固诸部扰唐边境,诏以郑仁泰为铁勒道行军大总管、刘审礼、薛仁
?—1414明永乐年间苗民暴动首领。湖南保靖县筆子坪人。苗族。永乐十二年(1414),与苗金龙率苗民暴动,自称苗王。贵州答意、治古(皆在今松桃县境内)等地苗民,在其子吴担竹、吴亚麻联络下,纷起响应,共
1581—1659明末清初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隆务·夸木加之次子。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从曲结仁青三主出家为僧。虔信米拉日巴,长期闭门修行。二十八年(1600),由卓尼曲结桑吉坚参授具足戒。三
?—1063辽臣。字乙辛。为辽太祖淳钦皇后弟※萧阿古只六世孙,丰国王※萧孝友子。史载其口吃,眼斜,卷发,伯父孝穆见之曰:“是儿状貌,族中未尝有。”及壮,魁梧桀傲,好扬人恶。 (《辽史》卷114)兴宗重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1684—?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为拉日禅定寺创建者。出生于次盖村。30岁居家学习宁玛派教法,后改宗格鲁派。康熙五十七年(1718),赴西藏卫地出家为僧,法名益西桑主(益希桑珠)。由五世班禅罗桑益喜
1608—?清初诗人。字万长。江苏溧阳县人。回族。清顺治八年(1651),被选为贡生,入北京国子监就读。后因耳疾,回归故里。在溧阳南山设馆教书,间或吟诗作文。其诗多抨击时弊,词意俱新。与弟世俊同以诗文
古地域名。亦作竹隅、竺隅。属古门隅的一部份。位于今不丹境内扎西岗一带。13世纪,藏传佛教主巴噶举派于此传教兴寺,遂成为该教派的势力范围,故名。西藏墨脱县自称主巴的门巴族先民曾在此定居。
蒙古语音译,意为“滑雪板”。汉文文献写作“木马”。古代蒙古森林狩猎部落居民冬季代步之交通工具。拉施特《史集》曾详载森林兀良哈人使用察纳的情况:冬日以名曰察纳之板系于足下,持杖撑雪而行,有如水上行舟,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