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擅入四川藏地章程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元地方政区名。桃温,清代文献作“屯”。因境内有桃温河(今汤旺河)而得名。为元初在水达达女真地所设5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先属开元路,后归水达达路。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汤原县香兰乡(汤旺河口右岸)双河古城(即固
见“库页岛”(1109页)。
蒙古语音译。由蒙元时期掌管军事、民政重要事务之※“达鲁花赤”(镇守官)演变而来。现代蒙古语意为“首长”或“首领”。为蒙古准噶尔等部管理鄂拓克军务、民政的官员。有时也用来称呼构成鄂拓克的下层单位头目,如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称多县城附近,与称多部落杂处。百户住卡昂庄。以农业为主。清雍正年间(1723—1735)西宁办事大臣达鼐勘界后,部众多为德格土司所属石渠、邓柯等地移民,原寄居称多、拉布、固察等地,后
即“段末柸”(1695页)。
明代云南元江傣族首领。洪武二十七年(1394)、永乐三年(1405),入朝进贡,获厚赐,明改元江府为元江军民府(今云南元江县),任知府。请率兵攻八百媳妇国,受明帝嘉劳。以石屏州洛夹桥每岁江水冲坏,仅命
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嘉庆《清会典》卷67载:“凡户之别,曰另户,曰※户下,户下之※开户者亦曰另户”。乾隆四年(1739)规定:八旗编审人丁,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分别记注在“另户”、“
即“吉里迷”(681页)。
?—1742清朝官员。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固山贝子善巴喇什次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袭札萨克固山贝子。五十八年(1719),尚郡主,封多罗额驸。
即“札只剌”(4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