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剌
见“耶律”(1300页)。
见“耶律”(1300页)。
蒙古语称“哈木济尔噶”,意为“随从附丁”。清代被指定为蒙古王公贵族私人服役的人。亦属※阿勒巴图的一部分。清顺治时(1644—1661),为示怀柔与笼络,从箭丁中选出部分人充当蒙古王公贵族的随丁,专为主
即载淳(1844页)。
?—1815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墨尔丹氏。隶布特哈正黄旗(一作镶黄旗满洲)。乾隆五十二年(1787),以前锋侍卫从征台湾,参与镇压林爽文起义,赐号哲布铿额巴图鲁。五十七年(1792),以护军参领从征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噶杂那齐伯克”、“噶咱讷齐伯克”。维吾尔语,“噶匝纳”,本意谓“库”;“齐”意谓“典守”。是指职司粮赋,总管一切库储仓粮的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被授予四、五
土司名。明置。永乐四年(1406),免播山荒田租,设重安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南重安江。隶播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以张佛保为长官绥服之。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古国名。因其主体民族以金镂片饰齿,故名。始见于唐樊绰《蛮书》。唐时,隶属南诏。宋以后于滇西南建立自己的区域统治。其疆域东界澜沧江,西接缅甸,南抵越南西北与古沱江州接壤。内部由金齿、白夷、繲、僰峨昌、比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志。1卷。清初闵叙(号鹤瞿,安徽歙县人,汉族)撰。是书为其到广西督学时,参阅地方志书及采访所获资料写成。内容记述明代及其以前的广西建置沿革、名胜、物产、民族、风情等。对广西少数民族徭
见“指挥使”(1621页)。
见“三娘子”(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