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可汗
见“庵罗”(2099页)。
见“庵罗”(2099页)。
即“完颜永济”(1151页)。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
撒拉语音译,意为“长袍”。清代撒拉族男子服饰。流行于今青海循化等地。其式样与维吾尔族袷袢相同。右衽斜领,无扣,腰系长带。
汉代会稽郡越人用苧麻所织细布。亦称白越,当时已被作为贡品,《后汉书·陆续传》:光武帝“常敕会稽郡献越布”。
即“刘三姐”(861页)。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
清代蒙古官职名。也称管旗副章京或和硕梅伦。辅佐协理台吉或管旗章京管理一般旗民事务。10苏木以下的小旗设1名,10苏木以上的大旗设2名,有两个梅伦时,通常分别冠以东、西字样,以示区别。三等台吉待遇,帮办
明代蒙古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等致明穆宗的表文。亦称《北狄顺义王俺答谢表》。隆庆四年(1570),※俺答汗孙※把汉那吉投明,促成双方议和,结束了明蒙之间200余年的战争状态。翌年,明廷同意俺答封王、通贡、
见“罗武”(1415页)。
即“讷北室韦”(9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