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彝语音译。意为黑彝主子们吃的饭食。主要流行于四川凉山彝族地区。以细荞麦面加工成饼子,解放前专供奴隶主食用。奴隶们只能以荞麦皮、野菜做成的※仆杂充饥。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木工制作和工匠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住地。又称庸功地区。长期以来归西藏则拉岗宗管辖。由则拉岗宗本任命的三乃卡直接管理,辖巴布荣、雅陆光东、西木岗、西木荣,马尼岗、嘎勒等20余个村落。1956年为印军占领。参见“博嘎尔”(
?—681东突厥反唐首领之一。又作温傅、温傅可汗。原为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首领。调露元年(679)十月,联合※阿史德奉职率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部众反唐,拥阿史那泥熟匐为可汗,24州突厥部众皆从之,众至
见“旱金莲”(1079页)。
?—177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雍正二年(1724),由拜唐阿累迁至头等侍卫。乾隆初,历官成都、三姓、宁古塔副都统。二十八年(1763),擢黑龙江将军。任内加强边疆守卫,先后派副都统湖尔
?—812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
赞普埃肖列时首席大臣。为“吐蕃七良臣”之一。吐蕃人。大臣※茹莱杰之子。首创以“托卡”(双牛一日所耕土地的面积)作为计算耕地面积的单位。即唐书所载之“突”这一量词的由来。又规定以“兑”作为统计牲畜头数的
清代西北地区台站道之一。共设14台,由乌里雅苏台城向西,头台阿勒达勒,二、博勒霍,三、乌兰胡图克,四、依克哲斯,五、巴噶哲斯,六、珠尔库珠,七、布固,八、阿勒噶令图,九、巴噶诺尔,十、杜尔根诺尔,十一
隋末唐初西域康国王,又作屈木支。月氏人,王族温姓。炀帝时娶叶护可汗女,臣于西突厥汗国。唐贞观元年(627)遣使赴唐献名马。五年(631)、九年(635)屡遣使贡方物。十一年(637),又遣使献金桃、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