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册地
清代登载旗地的官方印册称红册,入册之旗地为红册地。上书旗地顷亩数额、坐落、周围四至。嘉庆《清会典事例》卷135载:“红册内开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官物……如红册内不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私业。”稽以红册,则旗地、民产或旗人自置之产可明,旗人、民人互争田土之讼亦可据以审理结案。
清代登载旗地的官方印册称红册,入册之旗地为红册地。上书旗地顷亩数额、坐落、周围四至。嘉庆《清会典事例》卷135载:“红册内开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官物……如红册内不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私业。”稽以红册,则旗地、民产或旗人自置之产可明,旗人、民人互争田土之讼亦可据以审理结案。
?—1665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崇德三年(1638),从安平贝勒杜度征明。至山东,攻利津县,先登克其城,以功赐“巴图鲁”名号,授牛录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从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
蒙古古代寓言体叙事诗。作者佚名。约创作于13—14世纪时。内容叙述成吉思汗养有大小两匹骏马,小马不堪严格驯练,劝说大马一齐出逃,后大马日夜思念主人,形容消瘦,小马不得已与之一同返归,但不向成吉思汗认错
参见“苍岩城”(1001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摩哩齐”。“莫伦”意为“马”,“赤”意为“司事人”,即掌管车马的人。《元史·兵志》:典车马者,曰莫伦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南北朝时期柔然官号。领有部众,参与军政事,或奉命出使他国。官号世袭,故亦有以莫缘为姓氏者。突厥沿用此号作为一种尊称,如启民可汗向隋朝上表称:“大隋圣人莫缘可汗”。
①满语音译,意为“旗分”,即清代八旗的“旗”。清八旗制: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八旗称八固山。其统领官称“固山额真”(即“旗主”之意)。顺治十七年(1660),定固山额真汉文名为都统。雍正元年
官名。唐代藩镇自置之部队统率官,称兵马使,其权尤重者称兵马大使,或称此职名。宋代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德明在位时亦设置。
古水名。即今绥芬河。金称苏滨水,明曰恤品河。皆同音异译。绥芬河有南北二源,南源称大绥芬河,出吉林省东北部盘岭;北源名小绥芬河,出黑龙江省东南部太平岭,二源合流后称绥芬河。又东流至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岔口北
彝语音译。意为一半。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的一种。由属于不同主子的男女单身奴隶被强制配婚安家而成。规定其所生子女,由两家主子平分占有。等级地位和受奴役剥削情况,相当于阿图阿加。
地名。即今嫩江县城。位于齐齐哈尔城北435里,诺尼江(嫩江)南岸。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建。二十九年至三十九年,黑龙江将军移驻于此。同时以副都统、城守尉官兵镇守。清初至民国年间,八旗驻防官兵及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