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 —1668清朝将领。又作喀喀木。满洲镶黄旗人。萨哈尔察氏。塘噶里之子。先世居乌喇部。崇德三年(1638),授吏部理事官。五年,从征虎尔哈部。七年(1642),随征明松山。八年,擢吏部参政。屡从征战
契丹传说中的远古国主。见载于《契丹国志》。常居穹庐,有事方出,戴野猪头,身着野猪皮。后因其妻将猪皮窃走,不复在。
清朝将领。索伦人。姓鄂拉氏。世居西布特哈瓦尔土口屯(今嫩江西),隶正蓝旗。雍正十年(1732),掌管呼伦贝尔总管关防。乾隆初,擢正黄旗都统。十六年(1751),扈从南巡。二十一年(1756),晋内大臣
即“丸都刻石纪功碑”(129页)。
见“莫何”(1823页)。
官名。明代设京卫、外卫指挥使司,置指挥佥事,地位低于指挥使和指挥同知,秩正四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亦以此名义授当地首领,赐予铜印、诰命、冠带,准世袭。使之谨守故土,统帅部众,服从征调,无相携贰,依例进
元侍卫亲军中之一种。主要以唐兀(党项)人士兵组成。至元十八年(1281),以唐兀军士3千设卫,长官为指挥使,秩正三品。负责守卫大都城(今北京)健德、和义、肃清3门。设门尉3、儒学和蒙古学教授各1。也被
书名。清刘靖(字畅亭,号原圃,河南新乡人)撰。1卷。乾隆二十四年(1759)作者任云南顺宁(今凤庆县)知府,因作此书。是书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中仅10条,然多扼要。所记顺宁土司猛氏,大侯奉氏之事迹
碑铭。清驻藏官员关于修建关帝庙的碑刻。拉萨有关帝庙2。一建于拉萨郊外札什城南驻藏大臣衙门前,并立碑,后因衙署易址,庙毁,碑移大昭寺。及驻藏大臣和琳赴任,复重葺庙宇,撰文立碑为记。乾隆五十七年(1792
西夏监军司名。全称右厢朝顺监军司。夏景宗李元昊建国时建,为西夏初期十二监军司之一。驻地在仁多泉城(今青海门源县),备青海西蕃。一说驻地在兴州(今宁夏银川市)西北克夷门或凉州(今甘肃武威市)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