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4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自称平天大王,与※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并联络贵州臻、剖、五
又称“米亚楼”,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巫师的称呼,系指能利用某种虚构的“超自然的力量”即巫术给人驱鬼消灾的人。过去怒族人普遍相信“万物有灵”,凡遇天灾或疾病,都认为是某种“鬼灵”作崇所致,
见“东乡族”(510页)。
见“令支”(578页)。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诸族对※吐谷浑之蔑称。见“阿柴虏”(1215页)。
参见“駮马”(1782页)。
地名。上党郡属县。西晋置。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为羯人(又称羯胡)聚居地之一。太兴二年(319)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石勒分上党郡置武乡郡,治武乡,领阳城、襄垣、武乡、铜
见“定州丁零”(1528页)。
汉南越国第五代国君。真定(今河北正定) 人。南越王※赵婴齐嫡长子。其父入质汉廷前娶越女所生。父入质汉廷后又另娶邯郸樛氏女为妻,生弟名兴,被立为太子。兴即位后,被封高昌侯。元鼎四年(前113),汉武帝徙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喇嘛僧。汉籍文献又称阿拉木札木巴呼图克图、盆苏克丹津阿拉木札木巴。因精通经教,在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备受尊崇,常参与议决大事。曾受派至北京向清纳贡。有属众2700余户。衣钵传至二世。